雲林縣十七歲周姓高二學生上網愛上大他十四歲、離婚又有三名子女的賴姓婦人,上月開學第一天,就離家與賴婦同居;警方找到他時,他不想回家,還說「跟她在一起是我一生最快樂的時光」,讓父母氣結,堅持要告賴姓女子。

周姓少年在警局談起這段姊弟戀,眼淚直掉;卅一歲被列為低收入戶的賴姓女子則嘆氣說:「唉,這段感情就結束吧,我祝福他。」警方昨晚將她依妨害家庭罪嫌移送法辦,她晚間接受檢察官複訊後,遭限制住居飭回。

周姓少年的父母前天焦急向新竹市警局少年隊求助指出,獨子去年九月在網路遊戲「魔獸世界」中認識賴姓女子,兩人曾在斗六市見面。去年十二月九日,兒子首次離家到新竹找她,他們很快找回兒子,當時還透過家扶中心協調,要求接受扶助的賴女不要再與兒子交往,她也承諾不再交往。

上月廿六日開學首日,周姓少年母親發現兒子的幾套衣服不見了,趕到學校發現他未到校,遍尋不著,當晚報警列為失蹤人口協尋。

周姓少年祖父一日收到他的信,表示自己不孝,未能參加奶奶的法事及離家的原因。他的父母發現信是從彰化縣彰鹿路一家超商寄出,向超商調監視錄影畫面,確定他與賴姓女子在一起,希望少年隊協尋。

警方查出賴婦常在城隍廟一帶出沒,前晚調閱路口、商家監視器,發現周姓少年與她的身影,他怕被發現還戴著大口罩。警方昨天在她家周邊埋伏,中午見周姓少年與賴女一家四口回家時,將他們全部帶回,並通知他的家長。

「我愛她」、「我不在乎她有小孩」,周姓少年不斷泣訴。他說,因家人反對他們在一起,且以打他等極端的方法阻止,才離家散心投靠她,「她有勸我心情平復後要回去」,「這幾天發生三次性行為」。

賴姓女子說,周姓少年到新竹後才告訴她,因他受不了家裡的管教,曾有尋短念頭,怕他做傻事才收留同居,「我曾答應過他父母不再與他聯絡,但他說如果分手要傷害我與孩子,才繼續交往,我有勸他回家。」

少年父母從雲林趕來,見兒子不肯回家,父親氣得大罵:「有什麼事不能好好溝通,一定要離家。」警方及親友合力勸說,他才由父母等親友接回家。

他父親說,賴姓女子常與兒子以手機聊到凌晨,才反對他們交往,前次已原諒過她一次,這次堅持告她。

妨害家庭罪

刑法 第240條
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,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,亦同。意圖營利,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,而犯前二項之罪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。徵信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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