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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人林曉培6月無照駕駛撞死女護士案件,台北地方法院3日審結宣判,酒駕公共危險罪部分判50天拘役,而過失致死罪則判6個月有期徒刑,皆得以易科罰金。由於林曉培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,且法官認為她犯罪後態度良好,已有悔意,因此判緩刑2年自新機會。

林曉培在6月時因為酒後無照駕駛而撞死女護士林淑娟,判決宣佈,判處50天拘役加上6個月刑期,易科罰金新台幣23萬元。據報導,在民事賠償部分,雙方協調結果後和解金為800萬元,而林曉培先前已先付給家屬喪葬費50萬元、應急金100萬元,未來還要再賠償650萬元,將分期償還。

法官認為,林曉培明知喝酒無法正常開車,卻無照駕駛導致被害人傷重不治,過失程度重大,但因為林曉培犯罪後坦承犯案、態度良好,再加上死者丈夫願意原諒,因此未判重刑,給於緩刑鼓勵自新。得知緩刑結果,林曉培表示終於鬆一口氣,很感謝被害人丈夫、法官以及社會大眾給她重新出發的機會。

公共危險罪

刑法 第185條-3
服用毒品、麻醉藥品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,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

過失致死罪

刑法 第276條
因過失致人於死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。從事業務之人,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。徵信社如何抓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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