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姓醫師懷疑妻子與「房產教父」顏男有染,委託一統徵信社偷拍、竊聽顏男。台北地院將3名徵信社人員判刑。

 

法院判決指出,張男懷疑妻子與顏男有曖昧,在民國102年花費新台幣75萬元委託徵信社調查,徵信社人員連男等3人侵入顏男位在宜蘭礁溪的別墅,在客廳、臥室的冷氣機裝設針孔攝影機及發射器暗中監控,又在顏男的車子裝設具有GPS定位功能的追蹤器。

 

連男等3人跟監、偷拍1個多月,只拍到顏男和張妻在公共場合出入的影像,卻對顏男誆稱手上握有他的性愛光碟,開價要求20萬元贖回,顏男憤而報案。事後雙方雖達成和解,但意圖營利為妨害秘密屬公訴罪,檢方仍起訴連男等3人。

 

台北地院審理時,連男等人坦承妨害秘密,但否認營利,法官認定連等3人從事徵信業,為賺取厚利而竊聽、窺視被害人,顯已觸法,判處3人各3月到5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全案可上訴。

 

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徵信社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徵信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