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地院調查,廖姓婦人(43歲)結婚十多年,丈夫經商累積不少財富,去年懷疑丈夫出軌,丈夫保證沒外遇,要她「不要疑神疑鬼、聽別人亂說」,為了安撫妻子,還承諾「如果有小三,財產就歸你」。

 

去年6月廖女發現丈夫手機有曖昧簡訊,委託徵信社抓姦,簽下「同意支付丈夫賠償金三成當酬勞」的合約。徵信社總共花了2個多月跟監,發現廖女丈夫帶著妙齡女上賓館,通知廖女報警抓姦,逮個正著。

 

在警局協談時,廖女的丈夫爽快履約,當場答應賠妻1200萬元、外帶房子一戶,雙方和解收場。廖姓婦人沒想到丈夫付這麼高的分手費,依約定得付徵信社360萬元,她嫌貴,後來殺價到240萬元,還是嫌高,反指徵信社員工自稱警察騙她,讓她上當,控告徵信員詐欺、恐嚇,想要賴。

 

檢方調查時,徵信社員工喊冤說,原先說好三成,廖女嫌太高,他們自動降價,廖女還高興請喝咖啡,沒想到被委託人反咬一口。員警也作證徵信社員工沒冒充警察談和解,廖女因此吃上誣告官司。

 

法院審理時,廖女原先否認誣告,法官告知「指定人犯的誣告罪不能易科罰金,如果沒緩刑,就要坐牢」,她嚇到當庭認罪,法官考量她遭丈夫背叛和情傷,分手費有如養老本、嫌貴而告人,准予緩刑2年。

 

聯合報╱記者呂開瑞-桃園報導徵信社申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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